鲍卫忠(1976年6月29日-2021年10月23日),男,佤族,200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一级法官。
鲍卫忠24年如一日坚守在司法一线,他担任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不久,带领同事将41件案子的300多万元案款全部执行到位,“磨”掉650件执行难度大的“钉子案”“骨头案”。当地群众称他为心连心的好“普艾”(佤语:兄弟)。2021年10月21日,鲍卫忠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10月23日不幸去世,年仅45岁。
2023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共云南省委追授鲍卫忠“全国模范法官”“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23年12月,中央宣传部追授鲍卫忠“时代楷模”称号。
人物生平
1997年10月,鲍卫忠调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
2003年,鲍卫忠被派到基层挂职锻炼,担任糯良乡副乡长,同时驻点坝尾村,担任村委会副主任。
曾任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书记员、书记员管理办公室主任,执行局副局长。
2015年8月,任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2021年10月21日,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鲍卫忠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10月23日不幸去世,年仅45岁。
人物事迹
鲍卫忠担任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不久,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打响,他带领同事没日没夜地工作,中午在办公室吃饭,晚上通宵加班。41件案子的300多万元案款全部执行到位。执行攻坚期间,他带着大家“磨”掉650件执行难度大的“钉子案”“骨头案”。
在一起土地纠纷中,当事人艾嘎常年拖欠村民小组的土地租赁金,法院判决艾嘎归还土地并支付土地占用金,艾嘎态度强硬、拒不履行。恰逢佤族新年“新米节”,鲍卫忠带着自酿的水酒等礼品,开车颠簸了3个多小时,来到艾嘎家开展工作。艾嘎终于吐露了心结,原来他在租种土地上种有不少沙松,担心土地还回去了会影响生计。在鲍卫忠的协调下,村民小组同意补偿艾嘎一定数量的苗木钱,艾嘎也同意将土地和苗木一并交还给集体。
2018年,鲍卫忠家装修新房正需要用钱,妻子周红发现家里少了一万元。再三追问,鲍卫忠承认被自己垫付到案子上了。
有一次,被执行人从事的是走地鸡养殖,家中只有找不到销路的土鸡。鲍卫忠掏出300元钱买下两只土鸡。他在回程路上便开始打电话向朋友、同学推销土鸡,还在社交平台推销活鸡、鸡蛋、鸡肉。被执行人的土鸡慢慢有了销路,按照执行局拟定的还款计划,每个月都按时送交执行款,直到案子履行完毕。
参考资料
人物荣誉
参考资料
人物纪念
2022年6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云南省政法英模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毛亚芳向大会宣读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关于学习宣传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
2023年7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学习宣传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
2023年9月21日至22日,鲍卫忠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分别在昆明市、玉溪市、云南师范大学举行,报告团成员从不同角度生动讲述真实感人的故事,追忆鲍卫忠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的先进事迹。
2023年10月,由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组织编写的《人民法官鲍卫忠》由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
人物评价
鲍卫忠同志是一心为民、公正司法的好法官,他对党忠诚、爱岗敬业,扎根边疆基层法院工作24年,始终奋斗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最前沿,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了不平凡的一生,把自己的全部力量贡献给了边疆法治建设事业,用生命展现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崇高品质和职业精神。(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 评)
鲍卫忠同志24年如一日坚守在司法一线,对党忠诚,爱岗敬业,始终奋斗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最前沿,把青春生命献给人民司法事业,是全国政法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代表,是新时代政法干警忠诚敬业、倾心为民、廉洁奉公的先进典型,彰显了政法队伍的时代精神、时代正气、时代风采。(中央政法委 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