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慈,男,汉族,1974年7月出生,沂南县人,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经济学博士,1996年7月参加工作。
现任白城市委书记。
人物履历
曾任长春市政府财政金融工作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副主任(副处长级)、证券处副处长、证券处处长,九台区副市长,九台市工业集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白城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等职。
2016.12-2021.03,任白城市委副书记(期间,挂职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副局长,中央改革办协调局副局长)。
2021.03-2022.07,任白城市委副书记,市长。
2022.07-任白城市委书记。
担任职务
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1.09补选),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任免信息
2016年12月,中国共产党白城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李洪慈当选为白城市委副书记。
2021年2月,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发布吉林省管干部任职前2021年第2号公示公告,其中,李洪慈拟提名为市(州)政府正职候选人。
2021年12月,中国共产党白城市第七届委员会在白城宾馆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李洪慈当选为市委副书记。
2022年1月,白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李洪慈当选为白城市人民政府市长。
2022年7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白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洪慈因工作变动辞去白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白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